近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批准第二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08]16号),首都师范大学被批准为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校。在批准的60所高校中北京市属高校仅有两所。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是“十一五”期间教育部开展创新性人才培养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内容,是直接面向大学生的注重自主性、探索性、过程性、协作性和学科性的创新实验项目。
按照教育部2008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总体安排,教育部于2008年5月组织了第二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教务处在校领导的大力支持及各职能部门的配合下,积极申报,获得批准。这是对首都师范大学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高度肯定,同时也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学改革,强化质量意识、特色意识、创新意识提供了一个良好平台。教务处将利用好这一平台,切实做好实施该项目的各项工作,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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